以下是比较旧的版本的程序文件相关工作程序条款,各单位的规定略有不同!
4.1 对偏离规定的例外情况应严格控制。
4.2 在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,若某项工作的实施以当前的条件(主要程序、方法、环境、仪器、设备)无法完全满足或达到规定的要求的,可申请偏离规定的例外情况,例外情况许可范围包括:……。
4.3 提出偏离规定的例外情况申请人员应填写“例外情况工作申请单”,报管理部门审核,质量负责人审批。
4.4 例外情况实施后,执行人员要填写“反馈意见”。
4.5重大偏离规定的例外情况的申请,要报技术负责人批准。
4.6 专业技术部门负责人要追踪偏离规定等例外情况的工作进度,特别要检查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,若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止工作,并向管理部门反映。